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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

《建筑构造》课程教学大纲

(36学时,2学分)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专业基础课。教学目的和任务是使学生了解构造设计在建筑设计中的重要作用,掌握建筑构造的基本原理、设计方法、应用技术及重要相关法规。

二、课程基本要求

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从系统的观点来了解建筑物作为室内外空间的中间屏障及具有美学特征的独立实体,在构成上所具有的主要特点;学习三维物象和二维构造图之间的表达关系;学习构造详图的正确表达;基本掌握建筑物在应对客观环境的影响和使用者的要求方面在构造细部上所有的设计方法,并理解相关的建筑规范的内容。

三、课程教学基本内容

  1. 与构造设计有关的基本问题及常用的建筑体系和常用的建筑材料与其连接方式。
  2. 建筑物各部分(包括楼底层、阳台、雨篷等水平构件;墙、柱、基础等垂直构件和楼梯、台阶坡道)的构成特点及相互关系。
  3. 建筑构造的细部处理方法及与环境的关系,包括:建筑的面装修、建筑门窗安装细部、建筑的防水、隔热、保温、隔声和变形缝的设置。

四、与各课程的关系

先修或平行教学课程为:结构力学、建筑结构,后续课为建筑特殊构造。

五、学时分配

序号
内 容
学 时 安 排
小计
理论课时
实验或习题课时
上机课时
1
建筑构造概论
3
0
0
3
2
常用建筑体系
1
0
0
1
3
常用建筑出材料及其连接
2
0
0
2
4
水平构件(楼底层、阳台、雨篷)
7
1
0
8
5
垂直构件(墙、隔墙、隔断、基础)
10
0
0
10
6
楼梯、台阶、坡道、自动扶梯、电梯、无障碍设计
6
2
0
8
7
复习及习题讲评
2
0
0
2
8
考试
2
0
0
2
总 计
33
3
0
36

六、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建筑构造设计基础》 科学出版社 同济大学刘昭如编著

 

《建筑特种构造》课程教学大纲

(18学时,1学分)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专业基础课。本课程是一门综合性技术科学,同时也是配合建筑设计教学环节中的重要内容。

其目的与任务在于使学生能够掌握有关建筑特殊构造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具有从事建筑(构造)技术设计的综合能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

学生在熟练建筑基本构造原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建筑特殊构造,掌握国内外建筑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动态,提高学生对建筑细部构造设计及绘制详图的技能。

三、课程教学基本内容

重点讲授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上的应用,提高学生进行细部构造设计创作及详图表达能力。

·建筑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动态。

·建筑防水构造技术。

·屋顶采光天窗构造设计。

·轻型钢结构建筑设计。

·建筑幕墙。

·(住宅)建筑产业化与工业化。

四、学时分配

序号
内 容
学 时 安 排
小计
理论课时
实验或习题课时
上机课时
1
建筑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动态
2
0
0
2
2
屋顶采光天窗设计
2
0
0
2
3
轻型钢结构建筑设计
4
0
0
4
4
建筑幕墙
4
0
0
4
5
建筑产业化与工业化
4
0
0
4
6
建筑防水技术
2
0
0
2
总 计
18
0
0
18

五、 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建筑特种构造》 同济大学出版社

《建筑设计资料集》 建筑工业出版社